重申本府各機關學校同仁於辦公時間應盡職負責,不得利用上班時間從事與公務無關之行為,請查照。
主旨:重申本府各機關學校同仁於辦公時間應盡職負責,不得利用上班時間從事與公務無關之行為,請查照。
說明:
一、為維持良好辦公紀律,提升為民服務品質,同仁於上班時間,不得利用公務資源從事與公務無關之行為,例如社群媒體發表文章及留言等。
二、各機關同仁如於上班時間從事與公務無關之行為,經機關查證屬實者,應依規定議處。另本府亦不定期抽查各機關同仁之勤惰管理及辦公情形,以維持良好辦公紀律。
說明:
一、為維持良好辦公紀律,提升為民服務品質,同仁於上班時間,不得利用公務資源從事與公務無關之行為,例如社群媒體發表文章及留言等。
二、各機關同仁如於上班時間從事與公務無關之行為,經機關查證屬實者,應依規定議處。另本府亦不定期抽查各機關同仁之勤惰管理及辦公情形,以維持良好辦公紀律。
瀏覽數:
